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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

山东-烟台 02-25 11:47  悬赏 0  发布者:cotton…… 给我留言  回答:(3)
您好,想请问一下夫妻双方公告离婚九年半,(当时因男方失去联络,财产一直未予分割),现男方回到家中,女方已重新组建家庭,男方想对原财产进行分割。原夫妻双方有一处房产(婚前由男方自建,房产证系男方个人所有,但土地证因2005年普查核实土地使用面积时,女方单方面将土地使用证变更为已有),现该处房产由女方和现在的丈夫共同居住;夫妻二人另有厂房一处,公告离婚后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已被女方单方面处理。现男方回家无住处,请问向法院起诉是否可以获得原自建住房的所有权?
问题补充:
2001年4月26日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于2001年8月9日下达了离婚判决书,判决书上仅准予原告被告离婚,婚生子女归女方抚养,未对夫妻双方财产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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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25 12:20
你电话联系我吧 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1-02-25 16:17
建议协商解决,不行可以起诉要回房产,因为房产归您所有,妻子无权处分。
回复时间: 2011-02-27 15:17
房子归男方所有。。。。。。
其他共同财产可要求依法分割。。。。。。
具体可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处理,以全面维护合法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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