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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财产分配

四川-成都 02-25 12:31  悬赏 0  发布者:enber0…… 给我留言  回答:(3)
复婚前,丈夫只支付了我5万(按协议应支付14万后,房子归他),复婚后在我和我丈夫的名下有两套商品房,一套是第一次婚姻买的,但一直未过户到他那,连装修大概付了18万的样子(还在继续按揭),另一套付了首付48多(来源于他们公司的年终分红,但他应给他们公司100多万,公司协议每年年终扣他50万,也就是说,他现在还欠公司50多万的样子,但公司已经按他100多万元的股份分红了)。我没固定工作,一直以开网店卖他们公司的产品赚点小钱。他打了我,我想和他离婚。
问题:如果离婚的话,大概我能从这两套房屋分的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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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25 13:52
1、原协议在的话,仍然有效,他应当支付你9万元;2、若第二次离婚,你们的房屋任然是你们2人共有,离婚的话,一人一半,还有其他财产的话,同样处理
回复时间: 2011-02-25 21:23
9w和第二套房产的一半价值。
回复时间: 2011-02-26 04:52
在复婚后对方名下取得的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你有权分配一半。第一次离婚时约定的房屋补偿款项对方应当另行支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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