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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分

辽宁-大连 02-25 15:53  悬赏 0  发布者:20078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家有套97年父亲分的福利房一套,父亲有五儿三女,当时买房钱安父亲的意思是五个儿子各出一万,可时父亲告诉二儿时,二儿当时就说房子他以后不要也不出钱,《二儿在外地,其他四个同父亲在一个城市》 这样父亲就收到四万元钱,并且是有记录的,三个女儿不许参与,08年父亲去世母亲提出房子是父亲的福利,儿女都应享受还说当时拿钱的四个儿子多得钱,二儿少得钱,三个女儿比二儿子再少得点,结果10年母亲也去世了,房子还没处理,问这房子该怎么分法?
问题补充:
房子是产权房,当时买房用了不到四万元,另外出资的人应得多少,,,只是返还出资那部分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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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25 16:07
你好。
如果分配有争议,应当按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首先八个子女应当是平等继承老人的遗产;其次应当把四个儿子的出资返还给出资人;最后按继承法平等继承。
回复时间: 2011-02-25 18:58
返还出资款即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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