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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后再婚的问题

广西-贵港 02-25 23:09  悬赏 15  发布者:hi1000……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是广西贵港平南镇人,本人于2009年9月26日和男友办理结婚手续,由于种种原因我俩于第二天2009年9月27日再去办理了离婚手续。在办理登记结婚时候户口本上也没有盖上已婚或离婚的字样,户口还在父母家。我想咨询下像我这样的情况再婚,和新男友登记结婚时会不会在民政部门的那些资料上显示离婚、再婚的字样?民政部门的资料存档里是不是显示我是离婚的?听说我们贵港是2010年才实行婚姻登记系统全国联网化,那么我在2009年9月的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手续是不是不会在婚姻登记系统全国联网?我和新男友去登记结婚,和领取准生证时用需不需要带上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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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26 15:06
会在民政部门的那些资料上显示离婚、再婚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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