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两个离婚的话,房子是农村房子,只有之前的土地使用证

江苏-南京 05-14 10:2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两个离婚的话,房子是农村房子,只有之前的土地使用证,名字还是我老公爷爷的,爷爷奶奶已过世,房子已拆迁,没有房产证也没有土地使用证,现在我公公病重,如果我们离婚,婆婆是否有权做主将房子立在我女儿的名下,公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14 20:46
你好,需要其他继承人同意。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复时间: 2015-05-14 10:37
农村的在宅基地上盖的房子比较特殊,因为牵涉到宅基地使用权人资格的问题,所以,你婆婆要想将房子直接转在你女儿名下,并非像城市房屋那么简单。
追问:

是不是只能按照顺位给我老公呢

回答:

也不是,首先要看你老公有无其他兄弟姐妹,二是看你老公或者你女儿是否是公公所在村集体组织成员,否则,即使房子能继承,但不得翻建修盖。

回复时间: 2015-05-14 21:31
农村的在宅基地上盖的房子比较特殊,因为牵涉到宅基地使用权人资格的问题,所以,你婆婆要想将房子直接转在你女儿名下,并非像城市房屋那么简单。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青岛
河北石家庄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安徽合肥
福建厦门
广西南宁
河南周口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青岛
人气:11418
湖北 襄阳
人气:439642
河北 石家庄
人气:43421
湖南 长沙
人气:544848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309
广西 柳州
人气:70930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