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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高律师,我在我家这里步行街甩货期间因为摊位占地方问题与人发生了纠纷

黑龙江-哈尔滨 05-14 13:5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高律师,我在我家这里步行街甩货期间因为摊位占地方问题与人发生了纠纷,一开始是相互对骂,后来我就不知声了,我以为就过去了,一会他又到我跟前骂我骂的特别难听,我就踢了他两脚,没什么事,他现在去医院住院,要我给他拿10000元,我想问一下我应该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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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14 14:25
你好,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5-05-14 15:46
你好,如果不构成轻伤只是民事赔偿,按照对方相应的损失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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