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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和孩子怎么分割

广西-梧州 05-15 10:12  悬赏 0  发布者:aaa119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跟老公2010年6月1日登记结婚,他家在2003年买了一套55平方米的两房一厅,供房(每月600元),还贷帐户是老公名字,还贷在2013年6月已供完,房产证上写的是老公是房主,共有人是他死去的爸爸和现在的妈妈(我家婆),老公现在还有个妹妹34岁未嫁,一直跟我们一起生活。我跟我老公生了一个儿子,今年才2岁半,白天家婆帮看,晚上下班回家后基本是我打理他。2013年1月我们再买了一套二手房46平方米的,贷了8万元,我妈出了3万(直接给现金我的,也没打借条),现每个月供1400元是在我工资扣,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我工资2500元/月,老公工资1800元/月。家婆退休金1500元/月。现我想跟我老公离婚,孩子和财务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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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15 10:18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追问:

要是起诉后最终结果是怎么样?法院会怎么判?

回复时间: 2015-05-15 10:37
你好,2003年买的属于婚前财产,2013年买的房屋属于你们无妻共同财产,你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
追问:

2003年买的属于婚前财产但我们结婚后还供了三年房,那三年供房的钱也应该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吧,2013年买的房屋首付是我妈付了三万,月供的1400元现都是在我工资里扣的

回答:

结婚后还供三年的钱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在离婚时可以要求男方给你补偿。2013年买的房屋,你妈付的三万无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一般当作你妈赠与给你们夫妻,2013年买的房是在婚后所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追问:

那我孩子怎么分配法,可以一人带一天吗,就是今天跟爸吃住明天跟妈吃住.

回答:

如果是你们协商约定的,是可以的,如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的,法院一般以利 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确定抚养权。

追问:

那你觉得我有利还是他有利抚养孩子? 你看看这条,婚姻法写的"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我们婚后买的那套房子不能认定是我的财产吗.

回答:

按照你现在所给的信息,两条件都差不多,最终法院怎么定要看你们在开庭时怎么主张怎么样答辩。婚后所买的房子,是你们自己所买,你妈只给了你3万元,并非全款是你妈所出,并且你妈也没有说明3万只赠与你,所以,3万元视为是赠与你们夫妻两人,你的情况并不适用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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