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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奶奶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大儿子住在外地,二儿子去世了

湖北 05-15 10:1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老奶奶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大儿子住在外地,二儿子去世了,一直是三儿子和女儿赡养(奶奶老伴生前是老师,女儿接的班)。奶奶名下有5间半老房子,大儿子二儿子出去住了,房子太破旧了,三儿子用了三间盖新房。以前说分房老太太不愿意分,说房子都是她的,然后就一直拖着,现在老太太生病了 ,如果她不愿意立遗嘱,死后大儿子,二儿媳来要房子,这种情况如果按继承法会怎么判?老太太村里每年有两三千的老年生活补助,还有学校一年五千多的家属抚恤金(2015年的,以前没那么多)这些钱一直是小儿子在拿。老太太现在骨折瘫痪也是小儿媳在伺候,那两家也不管,这种情况,小儿子赢的几率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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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15 10:31
依照继承法,没有遗嘱,继承人都有继承权,且继承份额均等。当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照顾的多的继承人,在继承时,可以多分。
回复时间: 2015-05-15 10:32
您好,根据《继承法》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回复时间: 2015-05-15 10:34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回复时间: 2015-05-15 11:58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照顾的多的继承人,在继承时,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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