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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红包具有赌博性质,必须改正! 2015年春节微信红包大出风头,很多人忙着发红包,抢红包

北京 05-15 23:0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微信红包具有赌博性质,必须改正! 2015年春节微信红包大出风头,很多人忙着发红包,抢红包。身边很多朋友玩抢红包,几个人在一起轮流发红包,统计下来,短短几十分钟,有人抢到几百元,有人发出去几百元。 从以上来看,微信抢红包功能体现了赌博的某些特征。 微信方面可能会辩称,微信红包只是把现实中的发红包转移到互联网上,是对传统习俗进行了互联网化。微信的一对一发红包确实是对传统发红包的互联网化,但抢红包功能却与传统发红包有很多区别。 传统发红包(或送红包)一般都是单向,并且是一对一的,方向具有指定性。即一方由于某种社会原因以红包的形式向另一方馈赠现金,金额由发红包一方自由决定的。 抢红包是在群里进行的,抢红包的原因大部分为了娱乐,为了抢红包具有可持续性,一般是轮流发红包,或者是按某种顺序依次发红包。因此微信抢红包是多向的,而且是多对多的,方向不具有特定性。由于微信有随时拉人进群聊的功能,方向更具不确定性。可能一个你朋友的朋友抢到了你的红包,或者你抢到了他的红包,而你们根本不认识。微信红包能提现,等同于现金,抢到的金额不是由发红包一方自由决定的,而是由微信系统决定的。 我们来看一下赌博的定义,百度百科中称:赌博即用斗牌、掷色子等形式,是一种拿有价值的东西做注码来赌输赢的游戏。 初初看来,微信抢红包不符合赌博的定义,但仔细分析,完全符合赌博的特点。 首先是形式,赌博的传统形式有斗牌、麻将、掷色子等形式,也有赌马、赌球等形式,近年来网络赌博也日益猖獗。微信抢红包在系统上的设置,可以允许用户轮流发红包,实际上演变为一种新型的赌博。在这里举一个例子,几个人在一起组群并商定轮流发红包,第一个人发100元,抢到红包金额最多的人再发100的红包给大家抢,玩10分钟为止。其实这样一个过程就是一场赌博,第一个发红包的人实际是自愿让出100的筹码随机分配给大家,抢到红包最多的那个人其实就是在本轮中输了,输掉了100减去抢到的金额,其他人赢的就是抢到的红包。这样下来,很短的时间输赢就在好几百元。 赌博是在两个人或多个人之间进行的依靠技术或运气对金钱进行再分配的一种活动。 微信抢红包是在多人之间进行的,能否抢到红包取决于网速和点击速度,也就是需要一定的技术。金额是有微信系统决定的,也就是看个人的运气。 既然具有赌博性质,微信红包是否有政府颁发的博彩牌照呢?在中国大陆,合法的博彩业只有彩票行业。如果微信取得了相关部门颁发的博彩牌照,希望能够公之于众,这样大家也可以了解微信抢红包的本质。 如果没有获得博彩牌照,那就可能涉嫌赌博罪。有关赌博罪的法律规定如下: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四十三条 [赌博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第四十四条 [开设赌场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据统计,微信红包的沉淀资金在几十亿元,每天的活期利息应该也在5000元以上;微信上那么多用户抢红包,金额人数都达到了量刑标准。 微信可能会说,活期利息不是渔利抽成,那难道有人开设赌场,赢得的赌资只能购买理财产品,难道就不是开设赌场了吗?   可能微信还会辩称,微信抢红包只是有娱乐性质的游戏。如果是游戏,游戏的道具就应该是积分或筹码,微信红包显然不符合,即使微信红包是游戏,早在2007年公安部、文化部、信息产业部、新闻出版总署就联合发出通知,“要严厉打击网上赌局、坐庄设赌“抽水”等赌博活动。网络游戏服务商不得以“虚拟货币”等方式变相收取与游戏输赢相关的佣金;开设使用游戏积分押输赢、竞猜等游戏的,要设置用户每局、每日游戏积分输赢数量,不得提供游戏积分交易、兑换或以“虚拟货币”等方式变相兑换现金、财物的服务,不得提供用户间赠予、转让等游戏积分转账服务。”微信红包可以提现,因此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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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5-16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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