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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离婚的分居期间双方无任何往来,无子女,男方工资收入多余女方

辽宁-辽阳 05-16 20:2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准备离婚的分居期间双方无任何往来,无子女,男方工资收入多余女方,男方要是说有债务,欠的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一旦离婚时会涉及女方婚前财产吗?女方应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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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4232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5-16 20:50
不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的,算男方个人债务。
离婚时个人财产归个人。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3946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5-16 21:50
不属于共同债务,不会涉及个人财产,不能协议离婚的,可以诉讼解决,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的,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5-05-16 20:34
债务必须是用于夫妻经营或双方同意的,离婚牵扯不到婚前财产。
追问:

男方若是迟迟不离,军婚女提还不好用,男方父母离异,父母矛盾巨大,父亲没收入,男要是就说是为父亲看病什么的债务,与女方有关系吗?

追问:

实际男方收入是女方的两倍半,他要是把收入转移,我们现在不在一起生活,也不了解,要是发生上诉情况会牵涉女方吗?

回答:

没有关系。

回复时间: 2015-05-17 07:39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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