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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8年一月离婚,儿子抚养权给我,我一人带儿子半年不方便还要上班

江苏-南京 05-17 00:5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2008年一月离婚,儿子抚养权给我,我一人带儿子半年不方便还要上班,就把儿子送到外地我妈家,在那边呆了三年多又回南京来上小学三年级,可男方一直没有来看过小孩,也没有给过一分钱抚养费,我如果现在起诉他,能拿回这八年的抚养费吗?最低拿多少钱!男方居了解从离婚以后一直在北京的一个大酒店里当厨师到现在并再婚!而我现在什么都没有做!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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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18 11:36
是可以主张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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