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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续约的赔偿问题

天津-南开区 05-18 11:02  悬赏 0  发布者:muslim…… 给我留言  回答:(5)
2005年入职,09年4月30日合同到期,公司在27日未经与本人商议的情况下告知合同到期后不会续约,请问可否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赔偿,如何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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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9-05-18 11:11
应当给予补偿至少4个月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09-05-18 11:22
你可以要求四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09-05-18 13:38
可以要求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09-05-19 12:30
公司未提前1个月告知到期不续签,属于非法终止劳动关系,可要求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09-05-20 21:11
合同自然终止,你也可以要求公司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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