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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期间放假,自行组织旅游在景区死亡

广东-深圳 05-17 13:23  悬赏 20  发布者:107754……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弟弟在深圳上班,公司安排他到海南省海口市出差,五一放假,他自行组织他的同学一起到三亚市旅游,在三亚的一个管理公司海滩(免费公开的)发生意外溺亡事故。
请问像这样的情况能否认定工伤?
海滩的管理公司(属于政府承包给公司的)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认定为非因工死亡除了社保发放的丧葬费、生活补助费、抚恤金,公司是否需要出丧葬费、生活补助费、抚恤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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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17 13:30
出差期间死亡的,按照工伤死亡赔偿处理。园区有过错的,也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5-17 13:32
申请工亡认定后,可以要求以下赔偿: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死亡职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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