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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不能生育和前妻离婚,经人介绍认识现在的妻子,她当时怀有六

北京-丰台区 05-17 15:4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0)
我因不能生育和前妻离婚,经人介绍认识现在的妻子,她当时怀有六个月的身孕 我因不能生育和前妻离婚 我因不能生育和前妻离婚,经人介绍认识现在的妻子,她当时怀有六个月的身孕 我因不能生育和前妻离婚,经人介绍认识现在的妻子,她当时怀有六个月的身孕,很快领了结婚证,现在孩子有八岁多了,她要离婚带走孩子。我家人都不同意,一直拿孩子当亲生的,虽然没用血缘关系但我尽了抚养义务,我能主张孩子的抚养权吗?法院会判给我吗?如果孩子给了女方我有权向她讨厌这几年孩子的养育费吗?请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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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5-17 21:28
孩子的抚养权建议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较小(未满2周岁),一般由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对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其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回复时间: 2015-05-17 15:54
能主张孩子的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5-05-17 15:54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财产。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可来电咨询或带证据材料面谈。
回复时间: 2015-05-17 16:09
能主张孩子的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5-05-17 16:30
您好,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5-05-17 16:43
您好,孩子一般由亲生父母抚养。
回复时间: 2015-05-17 17:06
孩子抚养权是归有利于孩子以后健康成长的一方抚养,如果你不能生育孩子有可能争取到孩子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5-05-17 17:58
那你可主张孩子的抚养权的
回复时间: 2015-05-17 19:11
抚养权一般是归亲生父母。除非女方放弃。不是自己的子女,可以要抚养费用
回复时间: 2015-05-19 19:21
能主张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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