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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能买的商品,却因为总代的发文不能卖给我,请问这样合法吗?

陕西-渭南 02-28 21:53  悬赏 0  发布者:石冲 给我留言  回答:(3)
请问一下,是这样一件事:我公司和b公司同时给c单位供货,c单位是采取竞价方式决定谁家供货,这样我公司价格低就拿下了订单,c单位不愿意,口头二次降价试图拿下订单,我当然也不甘示弱,继续降价拿下订单,问题出在这里:b公司是县级代理商,串通省代以我公司恶意竞价为由实行全省控货,并发文只要给我公司供货的商家将处以大额罚款,这样一来我提货就成了问题,岂不是谁家给我货就谁家挨罚?我合同已经签了,供不了货是要罚款的,请问他们这样违法吗?或者是我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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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3-01 09:32
你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回复时间: 2011-03-01 00:19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总代没有处罚权,因此下发的文件因违法而无效;
    2,你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销售鲜活商品;
  (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三)季节性降价;
  (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1-03-01 07:48
举报公平交易局,涉嫌不正当竞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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