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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陕西 03-01 11:42  悬赏 0  发布者:yldstg……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人于2005年在本市通过与外贸公司建房领导小组购买到60平米一套商铺,2007年已交房,本人一直

占有,2010年12月有人拿着法院判决书来要我返还房屋,原来是在2004年的时候在建设房屋的时候占用

了对方的20平米共有面积,开发商答应以我现在拥有的这套商铺对换给对方,结果在开工建设后就以正

当的手续卖于了我.
    我想了解我能要回属于我的产权吗?有什么办法。
    需要说明的问题有;
    1;开发商没有资质。2;工程到目前为止没有交工。3;合同写的是由开发商处置商铺所有权,但是

我拿到的是由建房领导小组出示的票据和收款单。4;双方的约定只有一份协议。5;判决书内容是由开

发商返还我现在占有商铺,6;对方的换房协议在前,我买房在后。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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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01 11:52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们签的购房协议无法对抗法院判决,再说对方的换房协议在前,你买房在后。无论从哪方面看,你都无法要回房屋产权。你只能要求外贸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1-03-01 12:23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解决你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1-03-02 10:33
该房屋所有权以法院判决为主,您可持购房时相关票据对房屋出售方提出诉讼,要回房款并追索损失。
回复时间: 2011-03-04 10:51
对方存在欺诈行为,可以主张赔偿损失请求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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