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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我能否强制收回房屋

 05-18 12:27  悬赏 0  发布者:王林庆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5)
我的房屋出租给租户.4月18日,房屋地面下供水管线破裂,造成地面冒水,通知物业关闸.为维修水管,需要挖开厨房的地面,租户以影响生活拒绝;让租户结算到当日离开,租户要求我赔付违约金3000,我没同意.一直租住到5月16日合同已经结束.5月18日,与租户通电话,租户依旧要求我赔付约3000元,否则就不搬走东西.目前,租户人已经不在出租的房间居住了,我能否用备用钥匙开门进入,让物业维修?是否违法?
问题补充:
担心直接用钥匙开门进入,租户将来会说东西丢失或损坏,如何进行收房可以避免遇到这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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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赵剑律师
  • 电话:13810092306
  • 161531积分
回复时间:2015年05月18日 13时36分
您好,房屋到期,有权开门进行维修,但是最好与租户协商一下,如果万一有物品丢失情况,说不清楚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回答了我是否有权利开门的问题.同时,提醒了我要注意可能发生的争议.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18 13:37
您好,合同已经终止你有权收回房屋的
回复时间: 2015-05-18 14:14
如果合同已经到期,你有权收回房屋
回复时间: 2015-05-18 14:33
您好,合同已经终止你有权收回房屋。
回复时间: 2015-05-18 14:55
如果合同已经到期,你有权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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