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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才能保证离婚后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

四川-雅安 05-19 00:16  悬赏 0  发布者:gwymwf……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和我老公是离异后再组合家庭,结婚前,双方各有一套房产,并且都是有银行贷款的。婚后卖掉了我自己的那套,但为了保障我的权益,害怕以后万一离婚,我分不到他的那套房产,而我卖房的钱却有可能被男方分一半。
    所以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怎么能保证我的权益?说白了,就是有什么办法才能让我有他那套房产一半的所有权?听说银行有贷款的按揭房是不能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是否可以通过双方去公证处公证的办法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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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19 00:31
您好,可以签订协议约定男方的房屋一人一半,然后公证协议
回复时间: 2015-05-19 10:30
◆针对性解答:对于男方那套房产,您们双方可以协商订立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婚内财产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然后您们双方到公证处予以公证。对于您婚前那套房产属于您个人财产,婚后卖掉的房款也属于您的个人财产。男方没有权利分一半,除非您同意。
◆支招:当获得了房产的完全所有权后或可以加名字后,尽早把您的名字加上。
◆相关规定: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储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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