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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征用耕地

广东-肇庆 05-20 09:25  悬赏 0  发布者:jinjin…… 给我留言  回答:(0)
地址:广东肇庆鼎湖坑口镇蕉园居委会鸡梯村西丫塱片耕地,现坑口办事处要求村民清理耕地,表示该耕地将填土用作建设学校。赔偿标准:回收土地5000元/亩,3800元/亩清场费。争议一:村方已出示由国土局批示的相关文件,证明该地要作为农用地,不得改作其它用途,二:1992年鼎湖当局征用土地违规,实际征地超过1000亩,但没有上报中央,其后虽有批复同意鼎湖政府征收土地,但后续说明是作为肇实实验地50年,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三:当年(1992年)赔偿标准问题:征收赔偿应按实际产值的前三年的6-10倍,但实际赔偿每平方不到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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