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2011年4月太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输水管道工程,占用用农民耕地,每亩只给村民1080元,只给两年

山西-太原 05-20 19:0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2011年4月太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输水管道工程,占用用农民耕地,每亩只给村民1080元,只给两年。村民们找乡政府,乡政府答复,太钢就是按这个标准给的。太钢按装管道后,原来的土地本来土层就薄,经过挖掘,复盖,现在根本看不到土了,我们找乡政府.县政府好多次,都是采取踢皮球的办法,你踢过来他踢过去。我们是穷苦农民,政府不给解决,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办了。请你给我们指点一下。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北京海淀区
广东广州
湖南长沙
浙江金华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莆田
广西南宁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19270
山东 东营
人气:25253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609
辽宁 大连
人气:1193729
广东 广州
人气:413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9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