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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您好,我是2011年买的一处正在按揭的商品房,当时房子拿到钥匙后

河南-漯河 05-21 08:1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刘律师,您好,我是2011年买的一处正在按揭的商品房,当时房子拿到钥匙后,我哥就以方便工作的名义把房子简单装修下就住进去了,一直到现在。我目前想把房子卖点,我哥有意愿想把它买下来,他说钱先给我一部分,剩余的说几年后再给我。然后等把钱全部给我后我在房产过户到他名下。问题是如果剩余的款项他没有给我我怎么才能收回我的房子,我想起草个房屋买卖协议,不知道怎样才具有法律效益,需要去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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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5-22 08:58
具有法律效力 余款不给房屋在你名下你可以起诉要求其搬出房屋或者支付余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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