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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江苏-镇江 03-03 20:16  悬赏 10  发布者:crisd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跟2个朋友想合资开化妆品店,于是今年1月份的时候在广东签订了一份加盟合同,签合同当日我们交了2万,余下的合同上说到5月份之前交。可是由于一些个人问题和经济问题,我们做不下去了,不知道交的2万有没有办法退回。胜算有多少?
问题补充:
我跟那边说了不做了,那边的客服说会计说的不能退钱给我们。那我们要怎么办?等于我们签了合同什么也没有,就交了一下钱。她们说余下的钱是要我们5月份之前找到店面交。找不到的话优惠没有,他们在广东我们在镇江,这个钱我们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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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03 20:27
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拥有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三)具备向被特许人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的能力; 
  (四)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 
  (五)需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特许经营,特许人应当具有稳定的、能够保证品质的货物供应系统,并能提供相关的服务。 
  (六)具有良好信誉,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欺诈活动的记录。 

 看看广东那家特许商是不是符合条件,可惜你在镇江,鞭长莫及,2万元说多不多,说少不少。
回复时间: 2011-03-04 10:14
对于特许经营,国家法律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如该公司不符合规定,你们可以要求退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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