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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子女房产继承问题

福建-福州 05-23 22:08  悬赏 20  发布者:rainmo…… 给我留言  回答:(2)
父母有一儿子甲,母亲过世后,父亲再婚。继母有一儿子乙。现父亲再婚后欲买一套房子(注: 婚前没有作财产公证)想问如果新置的房产上只写儿子甲的名字,那么继母与儿子乙是否对这新买的房子有继承权。如若共写儿子甲与父亲名字,那这样的继承权又是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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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5-24 00:51
继母的儿子在继母结婚的时候是否已经成年,如果未成年,与父亲形成了抚养关系,就与父的儿子有同等的继承权,
父亲与继母结婚后购买房产,写儿子乙的名字,就等于是父亲赠与给儿子乙的财产,继母与儿子乙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所以没有继承权,如果儿子与父亲的名字,继母对属于父亲的那部分产权有继承权,继母的儿子如与父亲形成抚养关系,对父亲的那一部分也有继承权,因为是婚后父亲与继母共同购买的,属于父亲的那部分属于他们夫妻的共有财产,继承的时候,父亲的产权有一半是继母的,剩下的一般由继母,儿子乙,共同继承,如果继母的儿子也与父亲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他也是合法的继承人,
回复时间: 2009-05-25 08:52
如果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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