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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宅基地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广东-东莞 03-06 09:56  悬赏 0  发布者:sichen…… 给我留言  回答:(1)
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书

卖方:                              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 】号码:

联系地址:

买方:                              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 】号码:

联系地址:     

甲方自愿将宅基地一幅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作修建住宅之用地,经双方自愿、平等、友好的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 宅基地坐落于东莞市常平镇木伦村集体规区用地,宅基地面积:1032平方米(含宅基地上建筑物850平方米)。
二、 转让金额:双方议定此幅宅基地现价为人民币肆佰叁拾万元整(¥4300000.00元)
三、 付款方式:乙方签订本合同当天买方应支付定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正给卖方(其中签订当天支付首期定金人民币捌拾万元,第二次地价款于2011年8月1日时付壹百伍拾万元正,地价尾款于2011年12月1日前付清。如违反以上付款日期买方当违约处理,买方所支付的定金或首期款卖方有权没收及收回此地皮。
四、 产权归属:协议卖方收齐尾款之日,该幅宅基地所有权属归于买方所有,买方有权在此宅基地上修建房屋,本族及异性人等无权干涉、争议。
在买方修建房屋过程中,所需水、电费用及改变规划用途的性质则于卖方无关。
卖方在当地村委会及律师事务所公证即完成此次交易。
五、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当天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违约,如甲方违约必须在原转让金全额的基础上加倍赔偿乙方,如造成乙方损失(如基建费、装修费、等相关费用),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如乙方违约,甲方在收取乙方的转让金全额不退回给乙方,作抵消乙方违约金。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证明人: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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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07 11:38
宅基地不能转让与买卖。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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