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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银行工作人员勾结盗用他人名义贷款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山东-滨州 03-06 10:52  悬赏 0  发布者:zhfygj…… 给我留言  回答:(2)
与银行工作人员勾结盗用本村6人名义贷款,18万款贷出后,银行人员借用了其中一部分。还款时间未到事发了,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问题补充:
银行工作人员明知借款人盗用他人名义而给予办理贷款,款贷出来后该银行工作人员还借用了其中10万元,借款人非法占有的故意无法认定,故不属于诈骗罪。算骗取贷款罪吧,又未达到清洁严重和数额标准。该案的关键是与银行工作人员勾结,盗用他人名义办理6笔供18万贷款。一种观点认为银行人员构成挪用公款罪,一种观点认为不能构成犯罪。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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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06 11:47
应涉嫌诈骗罪。
回复时间: 2011-03-06 13:29
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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