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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处轻伤不能构成重伤吗

福建-莆田 03-07 08:06  悬赏 5  发布者:OLq5911 回答:(4)
我妈妈的头部被对方用锄头打伤了12公分 左肋骨打断3根 鼻梁骨粉碎性骨折 这样的3处轻伤是否可以算轻伤偏重呢 为什么法医却鉴定是轻伤呢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二章头颈部损伤 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 儿童达6厘米; 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已构成了1处轻伤 第十条 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已构成了2处轻伤第三十三条 肋骨骨折 (一处单纯性肋骨线形骨折除外) 。而且是断了左肋骨连续3根 难道这也是属于轻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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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07 08:33
构成轻伤还是重伤,以鉴定结果为准;
不服鉴定结果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回复时间: 2011-03-07 10:22
您好:多次轻伤的话,可以构成从重情节,追究其更重的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3-07 10:38
不服鉴定结果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回复时间: 2011-03-07 12:48
申请鉴定,并要求赔偿。要是轻伤以上,构成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警方追究刑事责任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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