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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由保安签收,但丢失,责任在谁?

 05-27 14:52  悬赏 0  发布者:sprite……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7)
我公司14年10月通过快递将货物发给客户,客户由于现场管理,快件都是由保安签收,所以当时货物由保安签收。现在客户说货物没有收到,已经丢失。现在保安已经离职,请问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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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5月27日 14时54分
你好,按照交易习惯,由客户 自己承担。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27 14:53
你好,按照过错承担责任
追问:

您好,我想知道我公司是否有过错?现在是我跟客户签订合同,我已经发货给客户,但是客户没有收到货物,这是否属于未履行合同?但这是由于快递公司未让本人签收,且保安丢失货物,我是否要承担违约?谢谢!

回复时间: 2015-05-27 14:54
你的客户自己承担
回复时间: 2015-05-27 14:54
按过错责任承担。
回复时间: 2015-05-27 14:57
您好,客户自己承担
回复时间: 2015-05-27 15:03
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至买受方,所产生的损失应当由买受方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5-27 15:07
是否是客户指示你让保安签收的,如果是这样,则他自己追究保安的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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