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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软件出现计费问题如何索赔

广东 05-28 01:08  悬赏 0  发布者:余小勇 给我留言  回答:(0)
本人是2013年1月31日在长沙市东塘电信大楼交的一年600元网络费,应在第二年即2014年1月31日续费,但在2013年12月23日已提前交2014年全年的600元网络费,2015年2月1日在片区营业厅交全年600元网络费时被告知要补交1个月的滞纳金63元,当时没多考虑这样又共交了663元。2015年5月26日却被电信公司断网并告知要交纳111元的欠费才能恢复,我们通过片区网络负责经理解释已交全年费用和滞纳金,她说是2014年12月交结的,要12月、1月份共2个月的欠费,如果没有要我们打10000号查询,查询结果是要我们去东塘电信二楼投诉部们投诉,我们找到三年交费的发票来到投诉部投诉,工作人员打开电脑说是欠费,我们将三年交费及滞纳金的发票出示后,工作人员将原数据改掉后即恢复网络,并说将原来收取的滞纳金退还,问我这样处理行不行,我不能同意。我说提前交了全年的费用为什么还要交滞纳金?工作人员解释不能提前交费用,否则就归零了,这是软件计费系统出现的小问题,有这样解释的吗?我看这不是孤立的个案,这牵涉到长沙市广大电信网络用户的根本利益,出现这样不规范的计费问题,绝不是小问题,可以说是软件的黑洞,不客气的说是对千万用户的恶意欺诈,我要求按法律法规给予十倍的罚款赔偿,电信部位回应按1:1赔偿,我是不能同意的,请电信部门解释二次的滞纳金是如何出台的,对于电信过错方那是必须要处罚的,我的要求过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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