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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地来京的务工人员,一个月前我的孩子在上学的途中被一重型半挂牵引车给当场碾压至死亡

北京-平谷区 05-28 17:5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是外地来京的务工人员,一个月前我的孩子在上学的途中被一重型半挂牵引车给当场碾压至死亡,孩子和车都是同一个方向行使,当时我没在现场,但我不知道为什么交通警察责任认定这么长时了还没给我们,而且丧葬费也没给,所以尸体也一直都还放在医院,这以后的费用都该谁出?,责任认定真要这么长时间吗?而且我们来这里差不多有十年了,能不能按城镇居民算赔偿?还有就是我们暂住证时续时断,不过孩子一直都是在这上学的,学校应该能证明。还有孩子刚满十三周岁骑了两轮电动车会是什么情况?希望能得到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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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5-28 18:05
您好!
交通事故应当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如果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涉嫌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伙食费、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医疗费
  医疗费=诊断费+医药费+住院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其他后续治疗费
  (二)误工费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实际减少的收入
  无固定收入的,1、能证明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标准
  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三)护理费
  护理费=护理人实际收入*护理天数
  (四)交通费:交通费=受害人+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住宿费和伙食费
  住宿费=实际发生合理住宿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伙食费=实际发生合理伙食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七)营养费
  营养费=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丧葬费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3、被扶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表中精神损害赔偿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一般都不会太多。
  
回复时间: 2015-05-28 17:59
1、可以督促公安机关出具责任认定书,对结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可以起诉肇事方,有保险的,还可以起诉保险工资赔偿责任。
3、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4、详情可以来电。
回复时间: 2015-05-28 18:02
你好,报警,交警定责
回复时间: 2015-05-28 18:05
看交警责任认定,然后走司法程序。
回复时间: 2015-05-28 18:09
报警处理,交警出示交通事故认定书
回复时间: 2015-05-28 18:42
您好,交通事故中由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责任划分,对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最终根据认定书结论责任赔偿。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 任,依据责任经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 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 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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