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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的会计辞职需要完成工做交接么?

广东-深圳 03-09 10:42  悬赏 20  发布者:jsf8259 回答:(5)
我是2010年12月进入公司的,公司说试用期三个月,现在试用期还没完,公司账务全部我一个人负责,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如果我想辞职的话,需要完成财务工作交接么?如果我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公司要求做财务交接,我是要等公司招到会计以后再交接还是可以在一个时间范围内还没找到人跟我交接我就可以离职,如果超过试用期再交接,超过的时间是按试用期工资还是按转正的工资?     跪求帮助,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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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09 10:43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232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3-09 10:46
1,按公司要求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3-09 10:44
可以完成交接,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离职
回复时间: 2011-03-09 11:32
您好!
试用期内您只需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即可离职;
一般须完成交接,但不必等找到接替您工作的人后才交接;
超过试用期间的工资要根据您与公司合同约定确定。
回复时间: 2011-03-09 16:57
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即可离职;

需要完成交接,但不必等找到接替您工作的人后才交接;

超过试用期间的工资,您可以主张按照转正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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