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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抚养问题!

 05-27 22:18  悬赏 0  发布者:ajgirl……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苏州 回答:(2)
我老公有一个弟弟和妹妹,两个精神方面都有问题,目前由公公婆婆养着,如果以后公公婆婆不在世了,那么是不是由我老公抚养?
1.如果我老公有一天没有能力抚养或不在了,是不是我和女儿要继续承担抚养的义务?
2.如果我和老公离婚了,女儿是跟我的,我老公没有能力抚养或者不在了,我女儿是不是要承接抚养的义务呢?
3.如果我女儿嫁人了,还有继续承担抚养吗?
问题补充:
民法通则关于监护人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第十九条 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他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我老公是肯定有抚养的义务的,只是有一天我的老公不在或没有能力抚养时,我们的女儿是不是要承担这个抚养的义务,或者嫁了人还要承担这些义务?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5月27日 22时37分

<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
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
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你老公和你女儿没有抚养义务. 道德抚养是另外一会事情.他的弟妹可以由民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抚养.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5-28 09:19
你老公有义务,你和孩子无法律上的义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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