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朱建宇  张鸿  
已解决问题

购房需要开单身证明或者结婚证明,离婚的话房子归属有区别么

 05-30 20:14  悬赏 0  发布者:meilil……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东营 回答:(1)
我是婚前有父母支付首付购房只签订了购房认购书,但是后期需要提供单身证明或者结婚证明,这时对象跟我领证了,而且领证后正式签订购房合同(合同上只写我的名字)所以用结婚证登记材料,后用结婚证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离婚的话房子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或者是婚后部分共同,房产证还没有办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5年05月31日 10时53分
婚前父母支付的首付款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追问:

那当时没开单身证明拿着结婚证登记的也是这样么

追问:

那没用的单身证明用的是结婚证也是这样么

回答:

婚姻法解释三中有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山东潍坊
广东深圳
黑龙江哈尔滨
河北保定
甘肃兰州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08461
湖南 长沙
人气:542217
山东 东营
人气:25165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526
山东 临沂
人气:248433
广东 深圳
人气:20786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8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