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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遗产继承

 05-28 21:43  悬赏 20  发布者:zl_198……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威海 回答:(2)
当事人的丈夫早死,她和丈夫生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她公公共有她丈夫,和她两个小姑三个孩子。丈夫死后由她尽赡养公婆的义务,两个小姑有能力但是从来没有赡养过老人。现在公婆死后留有的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她儿子
              她丈夫-  她女儿
 
  公婆--     小姑1号
         
             小姑2号   
主要想知道:首先她有继承权吗
            其次,她的儿子和女儿有代位继承的话,她和她儿子和女儿应该如何分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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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5月28日 22时01分
她有继承权,继承法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她的儿子女儿可以分的她丈夫的份额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5-28 21:54
她有继承权 她孩子代位继承 互相不冲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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