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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罪

河北-秦皇岛 03-10 08:45  悬赏 25  发布者:qhd518…… 给我留言  回答:(5)
甲乙双方各十数人,因在网上发生口角约好时间地点欲打一架。因乙方人没来,甲方人便抓住并扣押一个能找到乙方人的人作人质逼他找到乙方的人,否则就不让他回家。因人质没联系到乙方几个人,甲方便逼人质找一个能找到乙方的人,人质说自己的朋友丙能找到乙方人,于是甲方人便逼人质给丙打电话,按甲方的授意谎称人质自己让人砍伤了现在医院,让丙送点钱来治疗,以此手段骗丙前来再逼丙找到乙方几个人。丙应约到医院,同来的还有丙的朋友丁。甲方的人在医院分几拨守候。其中一拨4人在发现丙、丁并实施扣押他们的过程中,因遭到丁的反抗用刀将丁扎成重伤。对此,甲方的其他人并不知情。让人质骗来丙,意在通过丙找到乙方的人,并无伤害丙的共同谋议。甲方的人与丙和丁不认识也没有恩怨。
请问律师朋友:该案中甲方其他未参与实施伤害丁的人是以共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还是以非法拘禁定罪?甲方4个人超出事先共同谋议将丁扎成重伤是由具体实施人还是甲方全部参与人共同承担刑事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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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10 08:49
共同或分别涉嫌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罪名,具体建议当面咨询确定。
回复时间: 2011-03-10 09:04
其他没有故意伤害意思联络的人不构成故意伤害共同犯罪。
回复时间: 2011-03-10 08:50
涉嫌故意伤害和非法拘禁,没有参与的人不构成犯罪。
回复时间: 2011-03-10 08:53
“其中一拨4人”对故意伤害负责  
回复时间: 2011-03-10 15:45
需要根据具体案情确定,建议尽快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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