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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希望离婚但一方失联

上海 05-31 14:41  悬赏 0  发布者:julia2……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和我先生结婚4年夫妻感情破裂。无子女,房子是我的婚前财产,无债务纠纷。原本希望协议离婚,但2个月前开始联络不上他(年后他就搬离家里了)。这种情况下我提起诉讼离婚法院会支持吗?需要做哪些准备?另外我们婚姻登记地是在浙江不是上海,但我们都在上海工作生活。这种情况需要回当地找律师还是可以在上海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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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31 15:27
可以起诉离婚。
在上海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可以,但需要通过诉讼程序,直接到民政局办不了。也就是说在浙江当地办理婚姻登记地方能协议办理解除关系,在上海地区不行,必须走诉讼程序。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5-05-31 15:29
您好,凡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离婚协议书;(5)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 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经济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5-05-31 17:59
双方协商不成,你可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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