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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超生上户口

 03-10 11:39  悬赏 30  发布者:hopewi……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2)
本人上海户籍,与外地前夫离异后发现怀孕并且独自生下第二胎,目前已经缴纳社会抚养费,但是今天去办,派出所说当初的离婚协议没有约定孩子归属于谁,所以不能上户口,需要明确孩子的归属是父亲还是母亲。请问:离婚协议书当初是自愿签订,也没有任何机构盖章民政局认为有效,如果要增加这个条款,应该怎么办呢?也是自行变更?还是需要公证?还是需要法院判决?为什么我的孩子不能直接上我的户口,如果真的与前夫有争执,再迁移户口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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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3月10日 11时46分
你是上海人?社会抚养费缴纳了,那么可以自己报自己的孩子的。但最好通知一下男方。如果不愿意通知的话,建议找律师帮助当面咨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10 11:44
那就与你的前夫及时沟通,补一个协议就可以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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