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王远洋  陈利厚  
该问题已关闭

如何处理该房屋

陕西 03-10 20:49  悬赏 0  发布者:lth200……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买方于2009年7月20日购买一套单位房屋,合同到期日为2010年12月31日,原房屋总价为13.4万元,首付了13.2万元,剩余0.2万元仅写了年8月10交款,(没有写明那一年交)后剩余款没有交于买房,合同中第四条,甲方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天内交易房产全部付给乙方使用,乙方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力,甲方交房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之前。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15日内将乙方的已付首付款的50%还给乙方,其余50%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15日内将返还首付款的1.5赔于乙方,
现在甲方不履行合同,赔钱应该赔多少,房子他又不想卖了,该如何处理,贵请专业人士支招,谢谢!买房为乙方。卖方为甲方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10 22:22
起诉,要么要求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权利,要么按合同约定,退还1.5倍首付款。
回复时间: 2011-03-10 22:30
直接联系我帮你
回复时间: 2011-03-11 00:1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可以要求履行合同,协助办理过户等所有权变更手续;
    2,你也可以依据购房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失赔偿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聊城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浙江金华
广东茂名
北京朝阳区
广东广州
辽宁沈阳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3184
山东 聊城
人气:200737
广东 广州
人气:3937168
山东 济南
人气:569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