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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所在地不给办理准生证

江苏 03-10 21:59  悬赏 0  发布者:困难准妈妈 给我留言  回答:(1)
星期一,我(女方))去了我所在地的计生办,计生办工作人员说我已经嫁到外地(同一个县,但不同镇),所以准生证不好办,要去男方办理,或是找村妇女主任同意才行.当我找到村妇女主任时,妇女主任说可以办理,但要交一千元管理费,因为我是所谓的外嫁女,以后她们要费事多叫一个人妇检,我想请问,准生证究竟要在哪一方办理?还有这个一千元的管理费合理吗?我怎样才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26岁,已属于晚婚晚育,且已怀孕八个月,无任何人通知我参加计划生育管理.希望可以尽快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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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10 22:20
准生证一般在结婚后,男方婚姻所在地办理,如果不方便的话,在女方户口所有地办理也可以。当地计生部门为了便于管理,通常让办理准生证的一方缴纳保证金,只要不违反计划生育,按时进行环孕检,以后这个保证金会退给你的,你尽可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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