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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征地拆迁补偿问题

 06-02 00:55  悬赏 5  发布者:135587……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重庆 回答:(2)
您好,我是重庆的,因为城镇发展,我们村被开发为经开区,队上一共陆续下了3个征地批文,前两个批文都是2012年12月以前下的征地批文,占了队上185亩地,最后一个批文是2013年1月下的,占了124.713亩地,我们的征地拆迁安置是在2012年的5月份整个队一起办理的,当时都是按每每人安置费26000元、老房屋285每平米补偿的。在2014年的时候,重庆市出了一个政策,就是从2013年1月1日起下的征地批文补偿新标准是每人安置费36000元,老房屋600每平米。而我们队上涉及到新旧两个标准,就应该得到一笔调标补差费,这时经开区为了好开展工作,就将新旧标准综合算,对全队进行45%的调标补差,我们认为这不合理,这样就把本属于在2013年1月批文范围内的一部分农民本该得到100%调标补差的就只能得到45%的补差,我们也去看了征地红线图,我家也在新标准范围内,照文件来,我们安置费应每人再补10000元,房屋应每平米再补315元,而我家却只得到每人再补4500元,房屋每平米再补141.75元。请问经开区做出这样的补偿是不是已经侵犯了我家的合法利益(像我家这种情况的有十多家),请问我们应该怎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这种情况能上法院告经开区吗?如果能告是属于行政还是民事官司呢?能告诉我们一下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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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6月02日 09时34分
你好,相应单位行为不合理,你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追问:

如果通过诉讼解决的话,我们能得到100%的调标补差款吗?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04 16:28
您好!
各地补偿标准或政策都有差别。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须经省级以上政府审批,国有土地征收须符合规划,经营用地或房屋征收要有停产停业等。
如补偿不合理或非法征收甚至暴力强征,建议依法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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