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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期间为结婚贷款购房,离婚分配问题

北京-昌平区 08-04 11:10  悬赏 5  发布者:bright…… 给我留言  回答:(7)
婚前同居期间经济不分,为了结婚共同贷款购房,首付双方均有出资。合同是男方名义签的,贷款尚未还清房产证还抵押在银行。
现在男方提出离婚,拒不承认首付部分女方有出资,请问首付部分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补充:
请问要证明上面的说法,都需要什么证据?
我现在可以找到多名证明我们婚前同居和经济不分的证人,但是银行当时的转账记录都没有了,可以说明是共同购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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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08-05 10:59
你说的情况,属于共同财产,但是要有证据,
回复时间: 2008-08-04 11:52
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08-08-04 12:01
  首付部分是双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08-08-04 13:33
1、房屋所有权属于男方。
2、婚后所还房贷,女方可以主张退还一半给女方。
3、如果能证明首付中的女方出资额,可以要求男方返还。
回复时间: 2008-08-04 13:47
如果首付只是男方办理的,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女方出资了,应属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08-08-05 12:11
要想证明是共有财产,存有一定难度
回复时间: 2008-08-05 12:17
  首付部分是双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但是你要举证证明你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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