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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山东-潍坊 03-13 08:52  悬赏 20  发布者:szo2589 回答:(8)
我和他现在决定离婚,有一个女儿,因为发现他外遇,但是却没有可靠的证据,现在被赶出家门,不允许回家,现在处于财产纠纷,我们共同财产只有一些家电和一辆13W不到半年的车,现在他强制要我离婚,请问我能获得什么精神损失费用或什么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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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3-13 09:00
可分共同财产,如有证据做实对方存在同居的,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3-13 08:55
答: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侵权,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3-13 09:36
你可以依法分割夫妻财产,由于没有证据证明他与婚外异性同居的事实,所以难以得到精神损失费。
回复时间: 2011-03-13 10:27
建议委托律师及时维权,保全财产,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详情可电话联系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1-03-13 10:58
您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有对方出轨证据,可多分割财产的。
回复时间: 2011-03-13 12:13
可以积极搜集他有外遇的证据,要求赔偿,多分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3-14 12:37
1、个人所有的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对半分,这是大的原则。
2、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他跟别人同居,可请求损害赔偿。
3、孩子子的抚养本着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
具体情况不明,如有需要,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3-17 14:03
您好!登记以后所取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等分割;对方有外遇,我们有证据证明,可以要求适当的赔偿。建议你电话联系18853660117  我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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