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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假路费报销

贵州-遵义 03-13 10:52  悬赏 20  发布者:zSA4488 回答:(1)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请问:其中的月标准工资有具体的规定吗?能不能可以理解为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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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15 11:50
应该以发放到你手里的工资为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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