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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劳动合同

 06-02 07:39  悬赏 0  发布者:2009wi…… 给我留言  回答:(1)
1、我与原单位自09年1月1日签定合同至10年12月底。由于我新近面试一家单位,该单位要我立即到岗位,并只给我3天时间考虑。目前存在的问题就是我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如果我现在就次辞职报告通知原单位,能否立即辞职?这样造成的后果是什么?是否要罚违约金或者扣一个月工资,但全年的奖金是否也会有不同比例扣除?在合同上未写“员工必须在一个月前通知单位辞职或必须扣除违约金”的话,先前有同事在30前辞职通知单位,并干满30天,均未扣相关费用。
2、再就是去年的奖今未全额发给我,单位以“我未到单位工作1年为由”,扣除了我部分奖金,这样合法吗?能否争取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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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6-02 07:45

 1、如果没有服务期或者保密协议的约定,辞职应该不会有违约金。但是如果单位没有违法或者违约事由,你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话,单位可以要求你赔偿损失。
 2、奖金发放是否合理要根据单位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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