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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追回债务?如何讨要小孩哺养费?

湖南-株洲 03-13 22:50  悬赏 0  发布者:wjx571…… 给我留言  回答:(4)
律师先生,你们好!
  我是一个42岁的未婚单亲母亲。一个人带着一个11岁多的女孩漂泊在外打工维持生计。
  我99年在广东打工时一时糊涂和已婚男人同居生了一个女孩,小孩三岁多我带着小孩就离开广东回到湖南老家打工。
   在广东期间,那个男的为做生意先后多次借了我和我弟的钱共有15万多元。每次都打了借条。到现在一直分文未还。
  法律咨询:
  1、我能够凭那些借据要求对方如数归还债务吗?
  2、小孩哺养费学习费他一直一点没给过,我能再要求对方付给小孩18年的生活学习费用吗?还有我的操心费、精神损害赔偿费。
  3、以上问题,我应该向我地法院起诉还是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请回告为感!谢谢!
问题补充:
谢谢律师指教!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13 22:54
1.那些借据很可能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最好能让对方重新写下借条,并及时起诉;
2.可以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3.起诉的话需要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回复时间: 2011-03-14 08:14
1.那些借据很可能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最好能让对方重新写下借条,并及时起诉;
2.可以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3.起诉的话需要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具体要看案情,详细情况可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1-03-14 15:19
你好,借款可以要回,对方抚养小孩是他的法定义务与责任,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抚养费,详情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3-16 13:26
问题多,一、两句话说不清,可以来电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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