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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4周岁少女与21岁男网友见面发生关系,并紧急避孕但致使怀孕

北京 06-05 09:0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5)
未满14周岁少女与21岁男网友见面发生关系,并紧急避孕但致使怀孕,请问男孩负什么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05 09:11
你好,未满十四周岁的属于强奸。
回复时间: 2015-06-05 09:08
男孩构成强奸罪!
回复时间: 2015-06-05 09:11
你好,涉嫌强奸罪
回复时间: 2015-06-05 09:16
构成强奸罪
回复时间: 2015-06-05 09:17
与未满14周岁少女发生性关系就构成强奸罪了。
回复时间: 2015-06-05 09:20
男孩构成强奸。
回复时间: 2015-06-05 09:20
男友已构成强奸罪
回复时间: 2015-06-05 09:23
男方是构成刑事犯罪的。请委托律师帮助自己维权
回复时间: 2015-06-05 09:26
涉嫌强奸罪,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5-06-05 09:28
你好,男孩涉嫌强奸
回复时间: 2015-06-05 09:28
男孩构成犯罪的,建议积极协商
回复时间: 2015-06-05 09:36
男子构成强奸
回复时间: 2015-06-05 09:36
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为其辩护。

【刑法】的确规定与不满14岁的女性发生关系无论女方“自愿”与否都要追究责任,但根据相关法条,与司法审判实践--假如当时女方未说明,而且根据外表不能正确判断出其不满14岁,女方自愿又没有造成相关恶劣影响,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女孩已经年满14周岁,如果双方发生性关系时是女方自愿,就不构成强奸,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14周岁是分界线,现在就看女孩子的表现了,如果她表示非自愿按强奸论处,如果未表示则不存在法律责任问题。

希望这些对您有帮助。
我的补充: 2015-06-05 09:37
需要做无罪辩护,可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5-06-05 10:51
与未满14周岁女性发生关系,属于强奸。
回复时间: 2015-06-05 11:58
你好,涉嫌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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