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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合同纠纷

广东-佛山 03-14 13:08  悬赏 20  发布者:Andyma…… 给我留言  回答:(3)
前天签署的转让合同,那个厂里面的所有物品都归我们所有,但是工人工资和之前的水电一切费用都由之前那个老板结清,我们只接手那个厂和里面所有物品,签完合同后立马就付给那个老板所有费用,第二天一大早他走人,我们就去清点东西,结果下午就有工人来结工资,现在闹到劳动局,劳动局的人出面要拍卖里面所有的机器,请问应该如何在保障工人利益的情况下,也保障我们的利益,我们现在都是受害者

PS:那个工厂没有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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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14 13:14
你好!这个确实要处理好。但是我们认为这个与你无关,我们能够帮助处理好整个事件。
回复时间: 2011-03-14 13:15
看来你们是要承担工资等费用
回复时间: 2011-03-14 14:52
你们是否已经办理了不动产登记,如果没有,则所有权并未转移,你们享有的是债权,该厂房和机器可以拍卖,如果你们已经办理了,则拥有该厂房和机器的所有权,不必支付工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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