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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争执

广西-贵港 06-05 20:50  悬赏 5  发布者:dstd 给我留言  回答:(1)
女方在外几年,在外赌博钱债几乎不回家。钱都是男方帮还。三个孩子一直由男方扶养。女方一份抚养费都没给。现在女方要求离婚,还要求要第二个女儿。并且不给抚养费。男方不愿意。请问律师。怎么样才能让女方给抚养费。或者不能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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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05 20:57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追问:

那如果女方想要一个孩子呢。其他孩子不要。抚养费也不给。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回答:

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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