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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

广东-广州 06-08 21:12  悬赏 0  发布者:祝捷2014 给我留言  回答:(3)
在广州车祸死亡的赔赏标准,人已死亡,责任为行人横穿马路,负主责,死者是武汉人,非农户口,67周岁,问可获得怎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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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08 21:15
先由交警部门分清责任后可以向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在12万交强险的范围内赔偿后,剩下部分按双方责任大小分担。赔偿项目有: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其中,死亡赔偿金根据户籍不同相差也很大,如果农村户籍在城里工作一年以上的,收集好证据按照城镇标准赔偿。
回复时间: 2015-06-08 22:30
根据责任认定书分担责任,可以向责任方和保险公司索赔。
回复时间: 2015-06-08 22:45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 20年
还可要求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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