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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转让纠纷 我们是2010年左右转租了一个颐而康名下的门面

湖南-长沙 06-10 13:4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门面转让纠纷 我们是2010年左右转租了一个颐而康名下的门面,当时进场交了48000的转让费给原租户王珊,2014年8月合同到期时和颐而康续签租赁合同的时候,颐而康在没有提前告知的情况下,要求我们交门面进场费8万,要不就把门面费由原来的5800元/月暴涨到18000元/月,经过多次协商,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最后以10500元/月,每年递增门面费6%的条件签了三年合同,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是颐而康的一位姓卢的男老总为代表签合同的,当时他说这个价钱签定的合同以后是允许我们转让的,不会再收取我们任何手续费用,但合同上写这个门面可以转让,但要打报告证得颐而康的同意,或者不转让门面就提前3个月打招呼可以把门面交还颐而康就退还我们交的2万押金。因为门面费太高我们准备转让门面,于2015年5月18日提交了转让申请报告,今天是2015年6月10日收到回复,颐而康不同意我们转让门面,我们可以交上去门面但是他们不会退还我们押金。颐尔康这样是典型的商业欺诈行为,先是在续签合同的时候暴涨门面费用,以可以转让来欺骗我们,现在又不同意转让,要走就走,损失和他们没关系,请问可以告颐而康商业欺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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