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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离婚四年,孩子抚养权在女方,现男方能夺回抚养权吗?

云南-曲靖 06-10 13:5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请问离婚四年,孩子抚养权在女方,现男方能夺回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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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10 15:58
有相关证据时是可以的。
追问:

请问是什么证据

回答:

根据我们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5的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也就是说,这个案子需要我们重新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第二个问题,你能否获得抚养权,根据该意见第16条又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你看,你的情况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吗。

回答:

根据我们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5的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也就是说,这个案子需要我们重新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第二个问题,你能否获得抚养权,根据该意见第16条又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你看,你的情况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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